您好,欢迎访问海南产权交易所!
会员登录 | 竞价登录 | 机构入口 |
关注海南产权交易所公众号
方法1:查找“海南产权”
方法2:用微信扫描二维码: 关注海南产权交易所微信公众号
微信公众号
| 监督与投诉 | 前台总部:0898-66558006    业务委托:0898-66558001 查询
  • ​三亚贝乐实业有限公司10%股权转让

​三亚贝乐实业有限公司10%股权转让

项目编号 QY202402HN1025-1
挂牌价格(万元) 307.139392
保证金(万元) 90
挂牌起始日期 2024-04-01
挂牌期满日期 2024-04-29
首次登载报刊
标的所在地区 海南省-三亚市
交易方式 网络竞价
点击次数
  • 标的概况

项目名称

三亚贝乐实业有限公司10%股权转让

项目编号

QY202402HN1025-1

如未征集到意向受让方

终止挂牌

挂牌起

始日期

2024年4月1日

挂牌截止日期

2024年4月29日

挂牌价

307.139392万元

保证金

90万元

 

标的简况

序号

标的名称

评估价(万元)

挂牌价(万元)

竞买保证金(万元)

1

三亚贝乐实业有限公司10%股权转让

307.139392

307.139392

90

标的企

业情况

标的企业成立于20019 5日,注册地三亚市田独镇,注册资本1650万元。截至清产核资评估基准日,即2022年2月28日,标的企业清查值资产总额953,728.26元,负债总额6,717,376.66元,所有者权益总额-5,763,648.40元。

标的公司主要资产为32753.69㎡的工业用地及地上2283.70㎡房屋建筑物(尚未办理房屋产权证书)的市场价值。土地使用权证证载使用权类型为出让土地,终止日期2052年2月8日,根据评估报告所示,宗地共29771.54㎡土地被征收。

详细情况见《三亚贝乐实业有限公司32753.69㎡工业用地及地上2283.70㎡房屋建筑物的市场价值(海兴所评报字【2023】第1001号)资产评估报告》。

标的企业

基本情况

标的企业名称

三亚贝乐实业有限公司

注册地(住所)

三亚市田独镇

企业类别

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法定代表人

陈宝顺

成立时间

2001年9月5日

注册资本

1650万元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注册号

914602007603674891

所属行业

农业开发

主营业务

农业开发,装饰工程,制冰,冷藏,水暖器材,装饰材料销售,酒店服务。(涉及行政许可的项目凭许可证经营)

标的企业股权结构

序号

前五位股东名称

持有比例(%)

1

三亚磊鑫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60%

2

陈国庆

30%

3

海南冠群旅游投资服务有限公司

10%

标的企业内部决议

三亚贝乐实业有限公司2022年股东会第一次会议决议

主要财务数据指标

审计报告数据:元

报表日期

营业收入

利润总额

净利润

2022年2月28日

(清查值)

_

_

_

资产总额

负债总额

所有者权益

953,728.26

6,717,376.66

-5,763,648.40

审计机构名称

利安达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海南分所

最近一期财务报表数据        单位:元

报表日期

营业收入

利润总额

净利润

2023年12月

0

-52,914.62

-52,914.62

报表类型

资产总额

负债总额

所有者权益

月报

20,171,582.86

4,652,448

15,519,134.86

特别告知

是否涉及重大债权债务处置事项

原股东是否放弃优先受让权

是否涉及管理层参与受让

是否含有国有划拨土地

是否涉及职工安置

是否涉及上市公司国有股权间接转让

是否涉及外资收购限制或禁止

评估情况

评估机构

海南兴平资产评估事务所(普通合伙)

评估报告书号

海兴所评报字【2023】第1001号

评估基准日

2023年6月30日

核准(备案)号

-

评估核准(备案)单位


标的评估值单位:元

资产总额

负债总额

净资产

——

——

——

转让标的对应评估值(万元)

307.139392(此评估值对应的是转让方提供的标的企业名下32753.69㎡工业用地及地上2283.70㎡房屋建筑物10%的市场评估值,转让方未提供标的企业10%股权价值评估报告)

转让方基本情况

转让方

情  况

转让方名称

海南冠群旅游投资服务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注册号

91460000MA5RG15E7D

注册地(住所)

海南省海口市龙华区龙昆北路2号珠江广场帝豪大厦15楼

类型(经济性质)

有限责任公司

股权持有比例

10%

转让方决策文件

海南冠群旅游投资服务有限公司关于同意转让三亚贝乐实业有限公司10%股权的报告

重大事

项披露

1.截至清产核资评估基准日2022年2月28日,标的公司注册资本金已完成实缴。

2.标的企业长期处于停业状态。

3.标的企业可能存在债权无法收回风险。

4.标的企业可能存在股东权益无法保障风险。

5.标的企业存在重大资产和财务问题,详见清产核资报告(利安达专字【2022】琼A2113号)

6.海南冠群旅游投资服务有限公司无法提供标的企业10%股权价值评估报告,仅提供了标的企业名下32753.69㎡工业用地及地上2283.70㎡房屋建筑物(该建筑物尚未办理房屋产权证书,且存在可能被征收情况)的市场价值评估报告(详见资产评估报告(海兴评报字【2023】第1001号),也无法提供标的企业2022、2023年度审计报告,由此引发的一系列法律纠纷由海南冠群旅游投资服务有限公司承担,与海南产权交易所无关。

7.原股东三亚磊鑫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陈国庆不放弃优先购买权。

8.本次股权转让后,转让方不再持有标的企业股权,标的企业债权债务均由工商变更后的标的企业及股东享有和承担(具体按《产权交易合同》约定执行)。

9.从评估基准日至产权交割期间,与产权交易标的相关的盈利或亏损由工商变更后的标的公司和股东享有和承担。

10.本次股转不涉及职工安置。

11.意向受让方竞买前须自行了解标的公司情况,包括但不限于进行尽职调查等。报名即认可标的情况,而后不得以其他任何理由对标的提出异议或者终止交易、提出权利要求等。项目成交后,如因受让方原因不签署《产权交易合同》或者因为受让方违反有关政策法规、导致不能完成交易的,受让方依法承担相关责任。

转让方

承诺

1.本次股权转让是转让方真实意愿表示,转让的股权权属清晰,转让方对该股权拥有完全的处置权;

2.转让方转让股权的相关行为已履行了相应程序,经过有效的内部决策,并获得相关批准;

3.转让方所提交的《股权转让公告》及附件材料内容真实、完整、合法、有效,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4.转让方在转让过程中,遵守法律法规规定和资产交易的相关规则,按照有关要求履行转让方义务。

产权转让行为批准情况

国资监管机构

海南省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所属集团或主管部门

海南省商业管理集团有限公司

批准单位名称及文件名称(含文号)

海南省旅游投资发展有限公司《关于同意三亚贝乐实业有限公司10%股权转让的批复》(琼旅投函【2024】4号)

受让方资格条件与交易价款

受让方

资格条件

1.意向受让方须为中国境内合法存续的法人或非法人组织,或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不接受联合体报名。

2.意向受让方必须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的“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和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   的“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企业法人、其他组织或自然人。

与转让相关的其他条件

1.标的成交后,转让方协助受让方办理工商变更登记手续,办理变更登记过程中所发生的相关税、费按照国家规定各自承担。

2.其他未尽事宜按《产权交易合同》约定办理。

标的交割

按《产权交易合同》约定办理。

保证金及交易价款支付方式

1.标的项目保证金详见上表,公告期内意向受让方应缴纳至海南产权交易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南产交所”))指定账户,缴纳截止时间:2024年4月29日17:00。成交后保证金扣除交易服务费后,自动转为部分成交价款(或首期款),保证金多退少补。

缴纳保证金账户:海南产权交易所有限公司

开户行: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海口分行

账号:提交系统审核后,请竞买人按E交易系统自动发送的短信提示缴纳。

2.交易价款可采用以下任意一种支付方式:

(1)一次性付款:确认成交后,受让方应在5个工作日内与转让方签订《产权交易合同》并在合同生效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一次性付清全部交易价款(含保证金)及交易服务费。

(2)分期付款:确认成交后,受让方应在5个工作日内与转让方签订《产权交易合同》并在合同生效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一次性支付不低于30%首期款(含保证金),其余款项应在提供转让方认可的合法有效担保并签订担保协议后,按同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支付延期付款期间的利息,且在《产权交易合同》生效之日起1年内(不超过1年)全部付清至转让方指定账户。

现场展示

1.时间:公告期内     2.地点:海南三亚

交易方式及竞价规则、报名手续、违规条款

交易方式与竞价规则

一、本项目采用网络竞价方式组织交易,价高者得。股东参与报名,优先购买权应在场内行权,即在公告期内应报名并缴纳保证金,否则视为放弃受让。

二、公告期满,采用以下竞价方式组织交易:

(1)若产生一家符合条件的竞买人,无论该竞买人是否为标的公司股东,该竞买人均应在海南产交所的组织下进行网络报价,报价不得低于挂牌价,从而确定为受让方。

(2)若产生两家及以上符合条件的竞买人,且均为非股东竞买人(普通竞买人),由各普通竞买人以挂牌价为底价进行网络竞价,价高者得。

(3)若产生两家及以上符合条件的竞买人,仅包含一名标的公司股东(股东竞买人),由各竞买人通过网络竞价方式确定受让方,价高者得。同等条件下,股东竞买人可在竞价过程中行使优先购买权。

(4)若产生两家及以上符合条件的竞买人,且包含多个标的公司股东,则股东竞买人在普通竞买人产生最终报价之前,不参与竞价活动。竞价结束后,产生的最高价即为股东竞买人的行权价格(若不存在普通竞买人,则挂牌价即为股东竞买人的行权价格)。经海南产交所书面通知,股东竞买人半日内应书面回复是否行使优先购买权,逾期不回复的,视为放弃受让。

 若有一个股东竞买人主张行使优先购买权,则直接被确定为受让方;

 若多个股东竞买人均主张行使优先购买权,由股东竞买人协商或按各自出资比例确定受让比例及价格,合计受让价格不得低于行权价格。

三、意向受让资格经审核通过后,竞买人凭E交易系统推送短信中的竞价登录账号和密码,在规定时间内自行登录E交易报价系统进行竞价并须申报有效价格,按价格优先、时间优先原则确定受让方。

四、成交后,受让方携主体资格证明材料凭《产权受让申请表》《网络竞价须知》及相关材料前往交易所办理成交确认手续,签署竞价确认书,履行本公告规定的责任。 

五、竞买人在竞价前请务必遵照海南产权交易所交易规则、《e交易平台竞价交易规则》、《e交易平台产权交易操作指南》等要求,了解标的情况、竞价资格、注册报名、保证金缴纳、竞价操作及款项支付方式等内容。

六、重要提醒:请竞买人选择良好的上网环境,确保终端设备运行良好和网络正常(建议使用有线网络、台式电脑终端)。在竞价过程中,请关闭其他与本次竞价无关的,可能影响网络竞价操作的应用软件。

报名时间

自公告日起至2024年4月29日17:00止

报名手续

一、意向受让方须在2024年4月29日17:00时之前自行登录海南产权交易网(www.hncq.cn)E交易专区进行会员注册、报名(注册为“竞买方”),报名时须自行下载、填写后上传《产权受让申请表》、《网络竞价须知》、主体资格证明文件等报名材料的拍照件或扫描件,并用e交易注册账户将保证金交到海南产权交易所指定账户(以到账为准)。

二、报名须提交如下材料:

1.《产权受让申请表》(见附件);

2.《网络竞价须知》(见附件);

3.企业法人或者非法人组织: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等主体资格证明材料(复印件);自然人提供身份证复印件;

4.《产权交易合同》已知悉确认并签名盖章上传;

5.授权委托书原件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

6.公司章程、最近一期的财务报表;

7.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的“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和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   的“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网站截图(须能看清所查询的公司名称或者自然人姓名);

8.其他相关材料。

备注:以上材料均须加盖公章,自然人报名则须加手印司股东只须提供1-4项材料;其他竞买人须提供全部资料)

保证金及

处置方式

1.竞买成功的受让方竞买保证金将用于成交价款和交易服务费结算,竞价未成功的竞买人保证金,交易后3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

2.意向受让方如有以下情形之一,视为违约,所缴纳的竞买保证金将作为违约金扣除(因不可抗力及转让方原因等情形除外):

(1)竞买人提出意向受让申请并经资格确认后单方撤回受让申请的;

(2)产生1家及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时不按竞价规则参加网络竞价程序的;

(3)在应参加的网络竞价程序中包括竞买人在内的各竞买人均不出价的;

(4)竞买成交后拒绝签署有关竞价确认书的;

(5)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与转让方签订《产权交易合同》的;

(6)未按照《产权交易合同》规定支付成交价款的;

(7)竞得人提供虚假文件或隐瞒事实的。

服务费

本次交易应交纳的交易服务费由转让方、受让方根据《海南产权交易所有限公司产权交易服务费收费标准》各自承担。












 

竞价安排

序号

标的名称

自由竞价开始时间

限时竞价开始时间

加价

幅度

延时竞价

周期

1

三亚贝乐实业有限公司10%股权转让

2024年4月30日9:00

2024年4月30日10:00

10000元

120秒

附件下载

(通用)网络竞价须知.doc

11.产权交易合同-三亚贝乐10%股权交易.doc

受让申请表(产股权类).do

咨询电话

项目咨询报名:交易一部杨女士 66558026  交易一部孙女士66558019

技术支持:信息部刘先生   66558002

单位地址

海口市国兴大道61号华夏银行大厦18楼海南产权交易所

海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1楼受理大厅4号窗口

三亚市人民政府政务服务中心3楼6号窗口

 


电话:(0898)66558006 66558008 传真:(0898)66558036 地址:海南省海口市国兴大道61号华夏银行大厦18楼(省图书馆正门对面) 邮编:570206
琼ICP备12001456号-1 版权所有:海南产权交易所 技术支持:海南易极网络科技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