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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编号 | 琼产交[2011] 011号 |
项目名称 | “海拖401轮” |
项目所在地 | 海南省文昌市铺前镇铺前船厂 |
转让价格 | 不低于94200.00元 |
项目简介 | 该轮于1974年建造,船质为钢制,总长27.03米,型宽6.8米,型深3.2米,吃水2.6米,主机6300C、400HP,已办理资产报废手续。 |
转让方对竞买人的 要求及相关条件 | 1、报名需缴纳挂牌底价的100%款项作为竞买保证金(公告期内须到达海南产交所指定账户),确认为受让方后5个工作日内签订产权交易合同,该保证金自动转为履约金;若在5个工作日内不与转让方签订合同,视为违约。 2、成交后,买受人应在合同生效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将全部价款及交易服务费一次性支付到海南产权交易所指定账户。 3、本次交易双方应缴纳的交易服务费、税费等相关费用均由受让方承担。 4、受让方付清全部价款、交易服务费及其他相关费用后20个工作日内办理完毕交接手续,并将该船运离,运离等相关费用及相关安全责任由受让方承担。 |
重大事项揭示 | 1、无船舶证书。 2、该船现停靠在文昌市铺前镇铺前船厂码头。 |
转让批复、评估和核准情况 | 海国资产权[2010]120号 评估机构:海南立信天涯资产评估有限公司 评估文号:琼立天评报字【2010】第0111号 |
公告期 | 2011年3月31日 至 2011年4月28日 |
项目联系人及电话 | 杨先生 0898-66558003 |
重要提示 | 1、本项目有关信息由转让方提供,本所对其不承担保证及其他法律责任,转让方按标的现状转让该标的,竞买人报名即接受现状,特请竞买人注意风险防范,谨慎抉择。 2、本项目采用网络动态报价的竞价方式进行转让,且不因之后意向受让方拒签竞价须知或不到场参加竞价会而改变。意向受让方提交受让申请并被确认有效,即应签署竞价须知参加后续竞价会并须申报有效价格,竞价成交后应签署竞价确认书,履行本公告规定的责任,按所报价格及本公告规定的条件和要求与转让方签订产权转让合同并支付价款及服务费。若因拒签竞价须知或不到场参加竞价会导致只有一个竞买人参加竞价会,则由该竞买人按规定出价竞得所转让产权。 3、意向受让方应在竞价结束(或接到海南产权交易所书面通知)被确认为买受人起 5个工作日内与转让方签订产权转让合同,并在合同生效之日起 5 个工作日内将受让价款及交易服务费全额支付到海南产权交易所指定账户。 4、如意向受让方有以下违约情形之一,则所交纳的竞买保证金将作为违约金扣罚(但因不可抗力及转让方原因等情形除外): (1)参加网络竞价但全程不报有效价格且所有竞买人均不报有效价格;(2)竞买成交后不按所报价格及本标的挂牌公告规定的条件和要求与转让方签订产权转让合同以及履行相关义务。 5、产交所指定缴纳保证金账户: 户名:海南产权交易所有限公司 开户行:交通银行海南分行营业部 账号:461600100018000808052 户名:海南产权交易所有限公司 开户行:中国工商银行海口金贸支行 账号:2201020919200102229 6、竞价时间安排: 自由竞价 阶段开始时间为:2011年3月31日10时 每次最小加价:500元 自由竞价阶段结束的同时进入限时竞价阶段 限时竞价周期为:120秒 |
序号 | 标的名称 | 限时竞价开始时间 | 限时竞价周期(秒) | 每次最小加价 |
1 | 海拖401轮 | 2011年 4月 29日9时00分 | 120秒 | 500.00元 |
详细清单: